(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通过 凭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國礦業大學章程部门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PP电子大学肇始于1909年开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开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1950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PP电子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迁至江苏徐州,恢复PP电子学院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PP电子大学。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治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学校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百余年辦學曆程中,始終以“開發礦業、開采灼烁、建設祖國、造福人類”爲使命,形成了自強不息、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礦大精神。學校面向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把學校建成能源資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學。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设校、院、系(所、中心)三级组织。
學院是學校設置的教學科研實體,在學校授權範圍內自主治理。學校根據需要可設置學部。
第七十二条 学校凭据需要可设置直属科研、教学机构,肩负科學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任务。
學校對上述機構進行目標考核和績效評價。
学校凭据国家有关划定,扩大和保障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员享有相应的科研自主权,增强创新活力。
第七十三条 学院凭据学校的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一)擬定本單位發展規劃,經學校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內部機構運行,制定事情規則和辦法;
(三)组织本单元人才培养、科學研究与社会服务运动,组织实施本单元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
(四)提出專業設置和年度招生計劃申請;
(五)負責本單位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和授權的聘任事情;
(六)負責本單位學生日常教育、治理和服務事情;
(七)根據學校授權,負責學院經費與資産的使用與治理;
(八)組織校內外的學術交流;
(九)行使學校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七十四条 学院凭据事情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组织。学院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事情,全面卖力学院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治理等各项任务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並爲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二)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召開黨組織會議研究決定幹部任用、黨員隊伍建設等黨的建設事情。涉及辦學偏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事項的,應當經黨組織研究討論後,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三)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建设健全黨支部書記事情例會等制度,具體指導黨支部開展事情;
(四)領導本單位思想政治事情,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落實意識形態事情責任制。把好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重要事情的政治關;
(五)做好本單位黨員、幹部的教育治理事情,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導和聯系服務事情;
(六)領導本單位群團組織、學術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事情。
第七十五条 学院设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实行任期制。
院长是学院的行政卖力人,全面卖力学院的人才培养、學科建設、科學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行政治理、对外交流与相助等事务。
實行院務公開,院長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院教職工大會報告事情。
第七十六条 学院实行团体领导、党政分工相助、协调运行的事情机制。依照有关划定通过党政联席聚会会议,研究决定本单元重大事项。凭据所讨论的议题,聚会会议可由书记或院长主持。
第七十七条 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是本单元的学术咨询和决策机构,依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相应的規章制度并履行职责。
第七十八条 学院二级教代會或教职工大会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民主治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羁系事情。
第七十九条 系(所、中心)是学院下设的基本学术组织单元,直接肩负教学、科研、學科建設等任务,开展各项学术运动。
學院對系(所、中心)實行目標考核和績效評價。
第八十条 党组织及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在学院所属系(所、中心)设立的下层分支机构,凭据学校划定开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