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概況

中國礦業大學章程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通过 凭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國礦業大學章程部门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PP电子大学肇始于1909年开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开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1950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PP电子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迁至江苏徐州,恢复PP电子学院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PP电子大学。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治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学校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百余年辦學曆程中,始終以“開發礦業、開采灼烁、建設祖國、造福人類”爲使命,形成了自強不息、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礦大精神。學校面向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把學校建成能源資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學。

第六章 治理與服務

第六十五条 学校凭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教学、科研、学科、人事、财政、学生事务、生长计划、对外相助、国际交流和职能监视等治理部门。

第六十六条 治理部门凭据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宣布治理权限、治理法式、服务事项、治理期限等,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接受师生员工的监视。

第六十七条 学校设置公共治理服务部门,为教学科研等各项事情的开展和师生员工的事情学习提供服务。

第六十八条 学校建设后勤服务保障体系,设置相应的机构,为学校各项事情的开展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第六十九条 学校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元,依照执法、规则和学校授权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行与治理机制。

第七十条 治理、服务部门和直附屬單位实行首长卖力制。

學校設置相關專門委員會,協調和處理學校綜合性治理事務,並根據事情需要,設立相關領導小組等臨時性協調機構。